第55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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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歇尔重新回到了科恩街公寓的阁楼。 当他重新打开木门,嗅着潮湿阴冷的空气,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...... 米歇尔对这间阁楼全无留恋之情。 屋子里除了那张写作时候会剧烈摇晃的桌子,再也没有什么深刻的记忆....... 毕竟,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....... 在租下那栋高级公寓后,这差的房子,他是一秒也住不下去了。 今天,他就准备在新房子住下。 他一秒也不想多等了。 好在米歇尔的东西并不算多。 他将几件换洗衣物和一些日常用品收拾好,用一个旧皮箱装着,就准备离开科恩街公寓。 房租已经缴纳到了下个月,剩下的东西,等哪天有时间再来好好整理。 “再见了,贫民窟。” 米歇尔轻声对自己说,语气里带着一丝解脱。 他提着皮箱下了楼,楼道里依然阴暗狭窄,木地板依然吱吱呀呀,但却再与他无关。 拦下一辆公共马车,米歇尔报出了布鲁姆斯伯里区的 马车夫瞥了他一眼,显然对这个从东区出来的年轻人能去那样的地方感到好奇。 米歇尔没有理会,只是靠着车窗,看着熟悉的街道渐渐远去。 马车穿过伦敦的街巷,从拥挤肮脏的东区,驶向了更宽敞整洁的西区。 马车轻轻停在了新公寓门口,米歇尔提着旧皮箱走下了车。 他抬头望向眼前这栋乔治亚风格的联排住宅。 午后的阳光正好,红砖墙披上了一层温暖明亮的光晕。 米歇尔掏出那把黄铜钥匙,插入锁孔,轻轻一转,门应声而开。 屋内的一切都如他之前所见,甚至,在没有经理殷勤介绍的情况下,显得更加舒适宜人了。 宽敞的客厅,铺着干净的木地板,没有一丝霉味。 地板刚刚打过蜡,泛着耀眼的光。 他把皮箱放在地上,深吸了一口气。空气中弥漫着好闻干净的清香,而不是科恩街那股混合着马粪和煤烟的怪味。 米歇尔直接走向了书房。 推开门,一间被阳光浸泡着的房间便出现在眼前。 新家的书房并不算大,但布置得很讲究。 显然之前的主人也是花了心思的。 书桌正对着窗户,窗外是那片小巧精致的后花园,几株冬青树在寒风中依然翠绿。 米歇尔走了过去,轻轻推开窗户,清新的空气带着泥土和植物的气息扑面而来,让他顿时精神一振。 这里才应该是他施展才华的地方啊! 自己之前过的是什么苦日子啊! 米歇尔放下皮箱,坐在书桌前,感受着这间新书房的舒适。 他闭上眼,穿越之后的经历在脑海里一一浮现...... 从被房东太太追讨房租的窘迫,到在报社编辑面前的忐忑不安,一篇篇作品带来的名气和金钱,以及最终租下这间公寓。 现在,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安稳之地。 但这份安稳也不无代价。 每月十个几尼的房租,每年租金高达一百二十英镑,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。 虽然《血字的研究》给他带来了一大笔稿费,但那笔钱在支付了房租、汇给家人后,已经所剩无几。 “果然,贫穷才是写书的最大动力啊。” 米歇尔轻声自嘲道。 他必须尽快开始新的创作,才能在这个时代,继续维持良好的生活水平。 在椅子上摆了个葛优躺,米歇尔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创作。 首先,《血字的研究》还在《本特利杂记》上连载,短时间内推出新的长篇显然不合适。 一部短篇小说就刚刚好,既能保持热度,又能赚上稿费。 他脑海中快速筛选着那些短篇小说大师的作品。欧亨利?《最后一片叶子》已经被他魔改,效果不错。契诃夫?已经薅了两篇作品的羊毛了...... 那还有谁呢? 莫泊桑。 这个名字跃入他的脑海。 莫泊桑擅长以冷峻的笔触描绘社会底层人物的悲欢离合,他的短篇小说结构精巧,情节引人入胜,结局往往出人意料,充满讽刺意味。 这正是这个时代英国读者会喜欢的故事类型。 他开始回想莫泊桑的代表作品。 《羊脂球》、《项链》、《我的叔叔于勒》这三大代表神作....... 《羊脂球》背景设定在普法战争,涉及战争与人性,改编起来需要更多的精力...... 《项链》也是一篇精彩的作品,其对过度虚荣的批判和阶级固化的问题,在英国社会同样存在。 只是风格上,和自己过往关注底层小人物的风格略微不搭。 自己现在刚刚小有名气,应该把基本盘打牢。可以先作为备选。 《我的叔叔于勒》呢? 米歇尔的思绪最终定格在了这篇小说上。 《我的叔叔于勒》的故事并不复杂。 这篇作品讲述了一个普通家庭,曾因弟弟于勒挥霍家产,将他送往美洲。后来于勒来信称发了财,愿意补偿家人,全家便把他当作唯一的希望,日日盼其归来,二女儿也因此顺利订婚。 当全家出游前往哲尔赛岛时,却意外发现船上卖牡蛎的老水手,正是落魄归来的于勒。父母瞬间从期盼变为惊恐与嫌恶,生怕被他拖累,慌忙绕道避开。唯有年幼的“我”心生同情,悄悄给了叔叔小费,亲情在金钱面前尽显冰冷与现实。 这个故事充满了对人性的讽刺和对社会现实的揭露....... 而这篇小说改编起来相对容易......毕竟英法一家亲嘛...... 故事的背景完全可以设定在英国的某个海滨小镇。 人物身份、家庭关系、甚至渡轮上的场景,都可以很自然地移植到如今的英国。 最重要的是,故事中那种对“暴富”的向往和最终的幻灭,是跨越时代和国界的共同情感。读者会很容易产生共鸣。 米歇尔拿起鹅毛笔,在纸上写下“我的叔叔约翰”几个大字。 于勒这个名字是法语常用名,大名鼎鼎的儒勒.凡尔纳,就和于勒是同一个名字,只是翻译不同。所以这个名字,魔改过来必须要改。 在大英,与于勒相对应的名字,毫无疑问就是约翰。 在伦敦大街上,喊一句约翰,估计能有不少人回头....... 接着,他开始构思故事的框架,将法国背景的人物和地名,替换成更具英国特色的元素。 比如,那个靠卖牡蛎为生的约翰叔叔,完全可以变成一个在海边的小贩,或者一个在码头搬运货物的工人...... “我”一家乘坐的渡轮,可以改成从伦敦泰晤士河口出发,前往某个度假胜地的蒸汽轮船....... 他甚至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开篇,可以与英国特色的阶级意识相结合…… 毕竟,家庭和阶级一向是英国文学绕不开的主题...... “在英国,一个人的命运,往往在他出生时就已经被决定。” 他轻声念叨着,笔尖在纸上划过,留下一行行文字,全身心地沉浸在创作的乐趣中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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