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8章 我也想吃好吃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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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实中吃不饱饭的他们,在直播间里闻着味道,品尝着美味,真的会感觉到满足。 这是精神上的满足。 就算肚子在同时饿的咕噜噜直叫唤,他们也不愿意放弃这些美食。 纪元今天的午餐,还是非常家常的。 依然是三菜一汤加上米饭。 三个菜分别是鱼香肉丝、蚂蚁上树和地三鲜,汤则是一道金汤酸菜鱼。 当然,这个汤,说是一道菜也是没有问题的。 这几道菜,可以说一道比一道下饭。 鱼香肉丝就不说了,经典川菜,下饭绝佳。 咸甜酸辣,还裹着浓稠的酱汁。 可以说这道菜在盖饭界,是占有绝对领先优势的。 纪元先是拿起了旁边的一个空碗,在金汤酸菜鱼里面,舀出了一碗汤。 一边吹,一边吸溜吸溜的将这碗汤一勺一勺的喝了下去。 酸菜鱼并不是只吃鱼的。 不管是酸菜,还是汤,都是非常棒的。 这会儿纪元直接就把这道菜当做是一道汤了。 不得不说,这种金汤的做法,让酸菜鱼的汤更加的爽口了。 清爽酸辣的汤底喝起来鲜嫩无比,纪元觉得自己还能再来一碗! 不过还要吃饭呢,所以就没有继续喝了。 反正都是自己的,跑不了! 这酸辣鲜爽的金汤酸菜鱼的汤,让纪元的味蕾瞬间被激活,胃口也打开了。 接着他就夹了一筷子的鱼香肉丝放在碗里,然后端着碗,将这一口鱼香肉丝和下面的米饭一起,扒拉进了嘴巴里。 一时之间,这各种味道在嘴里冲撞,最后却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的口感,让他美滋滋的晃了晃脑袋。 他只是美滋滋而已,观众们却一个个都香的要昏过去了。 怎么会这么好吃! 这个时候,西方人所谓的“口味不一样”,根本就被他们抛之脑后了。 这种时候,有美味就完事儿了,还说什么和自己的爱好不一样呢? 真这么想的话,有本事你别来直播间开五感同步啊! 这个时候还死鸭子嘴硬,那真的是没救了。 纪元这么吃了两口鱼香肉丝配饭之后,就夹了一筷子的蚂蚁上树。 蚂蚁上树,就是肉末粉条。 这道菜也是一道下饭菜。 但和鱼香肉丝不一样,这道菜吃起来,可以说是鲜嫩爽滑。 最重要的是,筋道爽滑的粉条上,裹满了肉末,而肉末中的肥肉带来了非常极致的“香”,爽口的同时,让你能一直吃个没完! 这道菜主要是酱香和红油的香味,纪元吃了两口之后,就去吃桌上唯一的一道素菜——地三鲜了。 地三鲜的材料,其实很简单,就是茄子、土豆和青椒。 但这三样菜做在一起,吃起来是真的鲜! 不然这道菜也不至于叫地三“鲜”了。 纪元吃着里面的菜,配着香喷喷的农场大米饭,可以说吃的那叫一个舒坦。 他并没有因为茄子土豆都是农场出产,而青椒不是就忽略青椒。 地三鲜里面的三样食材,没有一样是多余的! 缺了任何一样,这道菜,都不能叫做地三鲜! 别觉得这种菜都是随便做做的。 想想看就知道,能流传这么久的菜谱,肯定是经过了不知道多少代老祖宗的筛选,才留下来的,最好吃的做法。 地三鲜怎么不用别的三种菜呢? 纪元动作利索的吃着菜。 吃了一碗饭和差不多一半菜之后,他就再次端起了刚刚喝汤的碗。 这次勺子伸向金汤酸菜鱼的时候,他只是打了半碗汤。 然后用鱼肉和酸菜,将这碗直接添满了。 纪元这份酸菜鱼,并不是用常用的草鱼或者黑鱼制作的,也不是那种号称龙利鱼实际上是巴沙鱼的鱼做出来的,而是江团。 江团就是清江鱼,虽然还是会有刺,但没有小刺。 这就很好了。 清江鱼做成的酸菜鱼,味道特别的肥美鲜香。 别的不说,和这个金汤酸菜鱼里面的柠檬就很搭配。 两者刚好中和了一番。 纪元吃起来那叫一个舒坦啊。 她吃了几口鱼肉,又吃了几口脆爽鲜嫩的酸菜。 为什么不说酸菜酸,只说脆爽鲜嫩呢? 因为酸本来就是酸菜该有的。 这个说出来,并没有什么意思的啊! 纪元美滋滋的吃了一口脆爽的酸菜梗,然后直接两口就将这小碗里面剩下的汤给吸溜进了肚子里。 因为这汤已经不像是刚刚端上来的时候那么热了,这么喝也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。 稍微凉了一点之后,这汤喝起来也没有腥气,反而是感觉更加的鲜嫩了。 不得不说,这家务模块的厨艺,那是真的非常顶的。 纪元反正是特别满意的。 这碗酸菜鱼干掉之后,他又给自己打了一碗米饭,然后重复了刚刚的步骤。 怎么说呢? 三菜一汤加上两大碗饭,纪元那是吃的干干净净! 吃完之后,他舒舒服服的起身来,打了一个舒畅的饱嗝。 “嗝~” 这个嗝打出来,纪元就舒服了。 因为有家务模块首饰碗筷桌子,他直接站起身来就走了。 至于狗子? 他只剩下最后一块骨头了。 不过这个已经不算是正餐了。 这都是零食! 看到主人起身离开,狗子二话不说叼起自己的骨头就跟上了。 一人一狗去了农场。 狗子在自己的窝旁边有一只饭碗。 这会儿它将自己叼着的骨头放进去之后,就昂首挺胸的开始在农场巡视了。 这可是她四眼大人的地盘! 当然得一天八百遍的巡视了! 等转了一圈,没有任何问题之后,四眼就回到了窝旁边,开始继续和饭碗里面的骨头战斗了。 骨头这东西,对人来说,那是绝对咬不动的。 但狗不一样。 狗就爱啃骨头。 有的时候,一块肉和一块骨头中间,狗会选肉。 但这种情况不多。 大多数时候,都还是会选骨头的,除非太饿了。 美滋滋的啃着骨头,四眼就算看着主人走了,都没起来送一送。 可以说对于啃骨头和送主人的优先级别,搞得非常清楚明了了! 纪元并不在乎这些,四眼就啃骨头就行了。 他自己在附近溜达了两圈。 除了这边的农场,不要忘记自己还种了很大一片田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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